股权顶层设计时一定要做好纳税筹划
  • 2023/6/2
  • 来源:深圳市创服智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766人阅读

 

在税法上,出资人身份不同,适用的税目与相关的优惠政策也不相同。下面是几种常用的出资人身份适用的税目和优惠政策。

 

一、股东身份为自然人

1.取得分红

非上市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取得分红时,要按分红的20% 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取得的分红按差别化缴纳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股权转让

普通公司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时的利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股东买卖股票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股东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股东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 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股东身份为公司

1. 取得分红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但不包括连续持有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2. 股权转让

股东转让股权赚取的利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股东身份为有限合伙

1. 取得分红

有限合伙企业收到分红后是不用交税的,但将分红的利润再分给个人合伙人,却要按股息红利所得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不享受上市公司与新三板公司的差别化免税的规定。

 

2. 股权转让

对于有限合伙企业转让股权,个人合伙人应按经营所得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对于创投性质的有限合伙,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缴纳个人所得税。


logo

深圳市南山区太子广场21楼

杨先生18938882697 (微信同号)

黄先生18664904305 (微信同号)

韩女士15013130189 (微信同号)

扫二维码关注创服智达

官方微信